4.本活動所要求消費為可累計積分的有效消費。《金穗貸記卡積分獎勵計劃條款及細則》(詳見農行網(wǎng)站)中規(guī)定的不予計算積分的交易不參加本活動。
5.刷卡消費時間以系統(tǒng)入賬時間為準。美元消費按1:8的比率折算為人民幣計算。
6.每月中獎名單將于次月在農行網(wǎng)站公布,一等獎中獎持卡人可以4999積分兌換iPhone4S(16G)手機一部,二等獎中獎持卡人可以999積分兌換李寧牌N90-II羽毛球拍(球桿側面印制有林丹簽名)一支。
7.每名持卡人首次中獎后不再參與后續(xù)的抽獎,所獲積分特惠兌換名額不可轉讓。
8.持卡人報名參與活動,即視為同意中獎后由農行為其自動扣除相應的積分兌換禮品,并按賬單地址配送。如持卡人卡內積分余額不足造成未能成功兌換的視為持卡人自動放棄。
9.如因賬單地址錯誤等原因造成未能收到禮品,且持卡人也未在2012年11月30日前提出查詢的,則視為持卡人自動放棄。
10.禮品以最終實物為準,不可折現(xiàn)。禮品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問題由禮品供應商負責。
11.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種情況,其參加本次活動的資格將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進行虛假交易或者違法交易、當前賬戶出現(xiàn)欠款逾期、賬戶狀態(tài)不正常、違反《中國農業(yè)銀行金穗貸記卡章程》和《中國農業(yè)銀行金穗貸記卡領用合約(個人卡)》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
12.中國農業(yè)銀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對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和變更權。
(南方財富網(wǎng)銀行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