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銀行關于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的通告(2)
2023-09-19 10:19 藍天看財經
若在上述時間段內,貸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高于上述調整后擬執(zhí)行水平,調整后的利率按貸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下限執(zhí)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官網(wǎng)公布的為準。
(二)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fā)放且當前仍采用基準利率定價的貸款,以及固定利率貸款,可申請轉換為采用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并簽訂協(xié)議,在轉換后按上述“二、(一)”中對應的浮動利率調整執(zhí)行;若仍選擇繼續(xù)執(zhí)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準利率定價,則本次不調整。按照人民銀行2019年第30號通告相關要求,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
。ㄈ┰谏鲜銮樾沃校鶕(jù)法律法規(guī)、客戶意愿等,我行也會提供新發(fā)放貸款置換方式。兩種方式調整后的利率水平、貸款剩余期限及剩余本錢均一致。
。ㄋ模┊斍皥(zhí)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調整后的利率水平,不進行調整。
三、調整及生效時間
本著讓客戶更方便、操作更簡潔、服務更高效的原則,我行擬采取以下調整方式:
。ㄒ唬2023年9月25日,我行擬對符合本通告“一、(一)”情形的浮動利率貸款,采取變更合同利率的方式進行統(tǒng)一調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計算。不同意調整或擬采取置換方式調整的客戶,可在9月20日(不含)之前聯(lián)系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ǘ“二套轉首套”、逾期及不良貸款歸還積欠本息及當前執(zhí)行固定利率或基準利率定價的存量房貸客戶,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請,并與我行簽訂相關協(xié)議。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當日)前完成申請的,經確認符合條件后,我行將于2023年10月25日對審核通過的業(yè)務進行集中統(tǒng)一利率調整,利率調整后于當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執(zhí)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計算。
。ㄈ2023年10月23日(含當日)后申請利率調整的客戶,包括新增“二套轉首套”、不良貸款歸還積欠本息及當前執(zhí)行固定利率或基準利率定價的存量房貸客戶,可繼續(xù)向我行提出申請。我行將逐筆進行人工審核,審批通過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執(zhí)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計算。
。ㄋ模┐媪糠坷氏抡{將于調整當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點幅度執(zhí)行,定價基準LPR以約定的重定價規(guī)則調整。此次存量房貸利率調整不溯及既往,之前房貸利息不做調整。
四、申請渠道
(一)線上渠道。“徽商銀行個人信貸”公眾號?蛻艨申P注“徽商銀行個人信貸”公眾號,并按照公眾號中的具體辦理指引進行申請。
。ǘ┚下渠道?蛻艨傻皆J款經辦行線下申請辦理利率調整。“二套轉首套”業(yè)務申請需客戶攜帶身份證、首套住房貸款證明等材料。